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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潍坊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出台

110深圳网 时间:2012-05-31 09:39:06

        潍坊新闻网5月31日讯  5月29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2012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已于日前出台。新农合人均筹资额增加到人均3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最高可达90%,医疗总费用实际住院、门诊补偿比争取分别达到70%和50%,建立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全面推行即时结报和“一卡通”,扩大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医改目标顺利实现,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在综合历年补偿方案,分析基金使用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2012年新农合补偿方案就有关事项作了进一步调整和修订——

        多措并举降低住院率。住院率高是医疗费用高的原因之一。2012年我市新农合补偿方案从提高门诊补偿比例、提高住院起付线、提高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比例、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行总额预付等几个方面入手,引导医疗机构和就医的参合农民主动降低住院率,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让有限的基金为参合农民带来尽可能多的效益。

        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重大疾病是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2012年我市新农合补偿方案将儿童先心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等50多种医疗费用负担重、诊疗明确、疗效确切的疾病纳入重大疾病补偿范围,经过认定和备案,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补偿比80%,分病种设置封顶线,最高可达30万元。

        进一步提高补偿比。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200元、400-800元、1000元,补偿比分别为80%、70-85%、60%。国家基本药物和中医药补偿比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全面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合理控费。在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费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按病种、按床日、按诊次和按人头(病例)付费等综合措施,确保实施效果。其中按病种付费主要针对费用相对固定的病种,按床日付费主要针对每床日费用差别不大的病种,按病例付费主要针对每年度费用差别不大的病种,按诊次付费主要针对镇、村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分级诊疗制度是规范病人合理诊疗和控制过度医疗的有效手段,2012年新农合补偿方案通过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设置不同的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来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同时对于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转诊审批备案,可以有效避免过度医疗,促进科学就诊秩序的建立。

        打破地域垄断建立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今年全市各县市区都将与邻近县市区的部分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建立网络直报点,纳入本县统筹管理。逐步实现参合农民在全市范围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自由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般诊疗费政策进一步降低医疗费用。镇、村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般诊疗费政策,可以有效减轻过度医疗,进一步降低医疗费用。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记者丛秉政

        通讯员盛红旗 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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