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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大哥”发“工资”操纵未成年人抢夺

110深圳网 时间:2012-05-24 11:39:03

    龙华警方一举打掉该团伙抓获3嫌犯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王敏 通讯员 周斌袁励)庭某美和庭某先见抢夺财物发财快,便做起了“带头大哥”,给一帮未成年男子发“工资”,操纵他们专门从事抢夺犯罪。日前,龙华公安分局(筹)观澜派出所一举打掉了这一犯罪团伙。

  今年5月份以来,观澜派出所辖区新澜、观城社区连续发生多起徒步抢夺案件,作案人员均系青年男子,作案方式为团伙作案,作案对象选择佩戴金饰的妇女。观澜派出所迅速制定了打击方案。派设民警和巡防队员在重点路段、复杂部位开展便衣伏击,针对性打击现行“两抢”犯罪。

  2012年5月21日下午4时许,民警、巡防分队在新澜社区步行街巡逻伏击时,发现2名青年男子形迹可疑,遂对其跟踪。傍晚6时许,该两名男子在汇食街对一名中年女子准备实施抢劫时被民警与巡防队员擒获。钟某平和赵某幸被带回所里审查。

  嫌疑人钟某平和赵某幸对准备实施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在观澜作案5宗的犯罪事实。并交待,他们是受“带头大哥”庭某美和庭某先指使,每天从东莞凤岗搭乘公交车到观澜实施抢夺,作案回去后将赃物全部上交,“带头大哥”根据“战果”给他们发放 “工资”和奖励香烟。

  当晚,观澜派出所组织警力兵分两路展开行动:一组押着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另一组迅速赶到东莞凤岗抓捕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庭某美和庭某先。当晚10时许,抓捕组民警直捣嫌疑人位于东莞凤岗的老巢,抓获带领和操纵未成年人实施抢夺犯罪的“带头大哥” 庭某美及另外6名贵州贵定籍男子。然而该案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庭某先带领三名“小弟”已“流窜”广州。

  据查,该团伙共有7名成员,庭某美和庭某先是“带头大哥”,下面有五名未成年贵州籍“小弟”。目前,嫌疑人庭某美、钟某平涉嫌抢夺已被刑事拘留,嫌疑人赵某幸未满16周岁另行处理,案件的审理核实、深挖扩线和追逃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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