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将常态化严查滥开远光灯 罚300元扣1分
交警夜查滥开远光灯行为。
滥开远光灯,罚300元扣1分!
深圳新闻网5月19日讯 滥开远光灯,罚你没商量!远光灯迎面可使对向司机“瞬间致盲”2秒钟,进而引发危险事故,已成深圳司机的“公愤”。虽然深圳市内绝大部分道路的夜间照明情况良好,但记者仍然发现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屡见不鲜。本月,深圳交警连续进行大规模查处夜间非法使用远光灯行动,引起市民热切关注,数百市民在“深圳交警”微博留言表示支持。近日,记者深入采访了交警部门,了解了夜间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交警一夜查处近300宗
14日、17日,深圳交警在全市开展了两次大型查处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行动。如14日晚,深圳市交警局在全市设34个检查点,严查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私自加装、改装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当晚就查处了292宗违法使用远光灯和18宗非法改装灯光的行为。交警表示,滥用远光灯,错误使用远光灯,会增加危险事故的发生几率。一位出租车司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跑夜班经常碰到开远光灯的,尤其下雨天,远光灯实在是太刺眼,路边上的水再一折射光线,什么都看不清了,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多数司机称“不知要罚” 在北环大道中康路段辅道的查车组,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车辆开着大灯十分刺眼,照得记者根本看不见四周,现场交警将其拦停。经查,该车是牌号粤B635××的银白色丰田轿车,即便停车之后,该车的远光灯依然打开。对于为什么会被拦停,司机吴先生还有些莫名其妙。吴先生表示,自己有3年多的驾龄,但并不知道长时间开远光灯要被处罚,称当初在考驾照时对此也没有印象。
记者在深南红岭路口检查点看到,尽管该路段灯光照明条件很好,部分汽车还是打着远光灯行驶。对于不能随便使用远光灯这一常识,现场被查的多数车主纷纷装起了“懵懂”,表示因为不清楚,或是粗心大意而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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