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心服 让法官解脱
110深圳网 时间:2012-05-14 15:39:15
深圳新闻网讯 庭开完了,但文书不能及时写出来;不同的案件,却始终同一格式,要么难以完整说理,要么长篇大论;法官加班加点,群众翘首以盼,但文书仍在“爬行”……5月7日起,深圳市试点裁判文书制度改革,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裁判书可当庭出具。此举将大大提供诉讼效率与判决质量,在全国法院开了先河。
无论案件大小难易,均为同一格式——文书快不起来
据介绍,2011年,深圳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9836件,审结98195件,法官人均结案348件。这一数字是全国法官人均结案量的6.96倍,是广东省法官人均结案量的3.67倍。
全市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绝大部分为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民生案件。试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数量为83837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是得85.38%。一审法院审结的案件仅有13.17%上诉,服判息诉率达到86.83%。
由于案多人少,法官加班加点,仍不能满足群众急于拿到裁判结果、快速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传统的裁判文书制度迫切需要改革。比如,不分案件难易同一格式,简单的民生案件,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争议都长篇大论,冗长晦涩难懂。庭虽然开完了,判决书却不能短时间撰写出来,案件快不起来。而且,不分案件难易同一格式,疑难复杂案件说理不足,未能充分论述法院裁判的理由,令当事人难以服判。
为此,深圳市中级人民院成立了以院长霍敏为组长的民事裁判文书领导小组,对深圳全市民事裁判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同时研究香港、新加坡等境外法院裁判文书格式。
5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一审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设计了简易(令状式)、要素式和表格式三种裁判文书格式,由此拉开了裁判文书改革的帷幕。
- 上一篇: 走社区进工厂 给妈妈们送健康
- 下一篇: 5月15日美丽侨城湿地公园正式对外开放